关于开展2023年度沐川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有关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
按照沐川县职称工作安排,现就2023年度沐川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收受时间
2023年沐川县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只组织一次评审。工程类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收受时间为7月31日至9月1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初级、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。教师职称、卫生职称申报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另行发文安排(市教育局联系电话:2425843;市卫健委联系电话:2495859)。社会科学类职称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发文通知,请各单位及时联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。
二、申报程序
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印发的《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(乐委办发〔2018〕30号)文件要求,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、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,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,不得超岗位申报职称。
在非公有制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〔2015〕27号)文件精神,可在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地申报职称,也可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。
三、申报条件
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〉的通知》(川经信规〔2023〕7号)相关要求执行。
四、申报方式
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,从2023年起,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、审核、评审等一系列工作,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,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办理(外网地址:http://103.203.218.251:8081/zcpsqd/;内网地址:http://10.160.18.202:8081/zcpsqd/),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。
五、网上申报时间
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:2023年7月31日至9月10日止。
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答辩、评审时间
参加高级、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答辩。答辩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以职称评审系统内《答辩通知》为准。
七、相关要求
1.继续教育要求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应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,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(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),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。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,暂缓申报职称。
2.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:
(1)离退休人员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。
(2)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,在影响(处罚)期间内不得申报。
3.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按照“谁审查、谁负责”要求,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,对审核把关不严的,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。
八、评审收费标准
按川发改价格〔2017〕472号文件规定,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每人收费320元,评审中级职称每人收费200元,评审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。
九、其他事项
今年是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办理的第一年,时间紧、任务重要,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事宜迅速通知到各相关单位,按要求组织申报。
联系人:李富贵;联系电话:4602765。
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7月25日